第2节(2 / 2)

吴学礼把他调拨到身边使唤,慢慢让他打理自己的书房,偶尔兴致来了,也教他一字半字的。

毕竟,能有一个会识字的奴隶做书童,是家境殷实的象征,带出去会友也很有面子。

那段时间,墨桥生对这位主人,充满了崇拜和感激的孺慕之情。

他被允许夜宿在书房中以便随时伺候主人。

因此他有机会可以夜夜偷偷翻阅那些美妙的书籍。

这些书籍,让他了解到在他头顶那狭窄的天空的外面,还存在着一片广袤无垠的世界。

他如饥似渴的学习,特别吸引他的是那些兵法韬略的知识。虽然有很多地方晦涩难通,以他的年纪很难看得明白,但他反复揣摩,记在心中。

他不敢向主人询问,但一旦主人在给那些学生授课时,提到一星半点,他便按奈不住得兴奋起来,像是一块海绵一样如饥似渴的吸收着。

年幼的他并不明白,他过度拼命的表现除了吸引了主人的注意力,还吸引了无数和他一样生活在卑微中的人的嫉妒。

一日墨桥生被一相熟之人诓出书房。待回转之时,主人最为珍惜喜爱的一方金银星罗纹紫袍端砚,已明晃晃的摔在地板上,迸裂了一道口子。

吴学礼勃然大怒,不论墨桥生怎样匍匐在地上解释,吴学礼都拒不相信。

周围侍立的奴隶们冷漠的看着跪在地上,惊惧惶恐的他,没有一人出来为他分辨或是指证一句。

吴学礼脱了他的裤子,当众将他责打了一顿。把他卖进最为污浊下贱的楚怀馆为奴。

庆幸的是墨桥生五官过为立体,骨架太过宽大,不具有时下贵人们最喜欢亵玩的阴柔秀美的少年感。所以在他的强烈抵抗下,也就没有被马上压送去接客,而是被指派去贴身服侍一位当红的小倌。

这位小倌名叫绿袖,是一位容貌秀美的少年,有着一身雪缎似的肌肤。

他总爱穿一身青绿色的长袍,涂脂抹粉的歪在客人身上,娇滴滴的对着贵人们小意殷勤。

然而客人一走,他往往立刻变得十分暴躁,对着墨桥生非打即骂。

只要不让他去伺候那些恶心变态的客人,非打即骂的日子墨桥生觉得可以忍受。

但这种日子也没有维持几天。

这次,一名衣着华贵的客人餍足的离开,绿袖却很久没有出来。

墨桥生端水进去,看见了他毕生也忘不了的一幕。

绿袖那雪白肌肤上遍布着各种恐怖的伤痕,早已失去了生命的迹象。

他最喜欢的青绿色的长袍破败不堪,被鲜血浸染得看出本来的色彩。

地板上静静的躺着一锭金子,便是这位少年生命的价钱。

楚怀馆的主人,高兴地拾起黄金,挥一挥手,命令墨桥生把房间擦干净了。

墨桥生是一边呕吐着,一边趴在地上,将那似乎多得永远洗不净的血液一点点的擦去。

楚怀馆养着一队专业的打手,他们负责处理倌内任何需要暴力解决的事件。

领头的董三刀最近发现一个,本来迟早要去做小倌的奴隶,总是缠着他。

这位少年奴隶身上有一股狠劲,对他人狠,对自己也狠。

董三刀喜欢这股子狠劲,收下了他。

当然,董三刀不是什么具有慈悲心肠的大善人,在这种生存都艰难的环境下,谁又能有多余的善心分给一个奴隶身份的孩子。

他像锤炼一件兵器那样,打磨着墨桥生。

这个瘦骨嶙峋的少年,像一匹野狼一样咬紧牙关,在那些令人望而生畏的恐怖训练中慢慢长大,长成了一把锋芒毕露的刀。

威北侯华宇直来楚怀馆消遣做耍,无意中见到了墨桥生。于是他掏出两锭银子把这把利刃收入军中,成为他麾下的一名武士。

作者有话要说:  明日休息一天(一周一次)。请各位小可爱批假条。

☆、首发

程千叶穿越之前便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兄妹两打小感情就很好,日日厮打胡闹着长大。

程千叶小时候最喜欢的恶作剧之一,就是打扮成哥哥的样子,模仿哥哥的言行举止,假冒哥哥的身份溜出门去。

为此她特意一直留着和哥哥程千落相同的中性发型。

每当那些把她当做程千落,和她玩得正开心的小伙伴,看见一模一样的真·程千落迎头走来,一个个露出惊掉了下巴表情时,程千叶就会抱着肚子笑得合不拢嘴。

因此,一穿越过来,就让她女扮男装,伪装被毒死的孪生兄长,顶替成为晋越公,程千叶觉得也不算太难的一件事。

但是她忽略一件点,她跨越了时代,这是个充满战火和杀戮的时代。

在程千叶穿越之前,此地西北部的游牧民族犬戎攻破了首都,杀死了名义上的天子,强悍的部落骑兵一路杀进内地,直至汴州。

于是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打着匡扶皇室,驱除鞑虏的口号,实着个个都想借着这战乱之机,壮大自己的势力。

凉州刺史李文广发出讨伐犬戎的檄文,各路诸侯皆争相呼应,引领文官武将率军汇聚而来。

晋越侯新晋接替了父亲的位置,正是意气风发之时,见这等好时机,便也带领着部将兵马,兴冲冲地赶来会盟,想在天下诸侯面前崭露一下头角。

谁知还没走出自家大门,就出师未捷,死在自己亲弟弟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