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026
下过雨空气带着潮湿,阴沉沉的环境很容易让人产生倦意。吃过午饭的时段更容易犯困,许风沐停靠在路边眯眼打盹,一不留神真的睡熟了。
“抓住那小子,别让他跑了!”
“堵住门!关上窗!注意了!”
“他钻过去了,抽他!先打断腿!”
耳朵里回荡着听到尖锐的轰鸣声,噪杂的人声交叠喧嚷,听不清他们都在喊些什么。许风沐只感觉到自己浑身湿漉漉的,混在一块分不清是血还是汗。
疼痛的感觉已经趋于麻木,眼前的景象也变得极其模糊。
那条粗糙的沙土路长的仿佛没有尽头,路两边到处是尖锐的沙石,硌得他脚底生疼。但是他不能停止脚步,紧紧追在后面的那些拿着皮鞭麻绳棍棒的人随时会把他抓起来,带向可怕而未知的深渊。
他迈开双腿,飞快地追逐光明和本能向前,跑过路边冰冷静默的风景。
血液渐渐失去温度,意识开始模糊起来。他被不知道什么东西扑倒在地,眼底的星辉将而未熄。
光明的尽头,出现了一双手。
手腕上布满弯弯曲曲的沟壑,带着新鲜的血红,看过去异常可怖。
但那双手拉他起来时却又充满力量,仿佛要把他拖出泥泞的深渊。
在他拉住那双手的瞬间,指尖触摸到稀薄的空气。天旋地转,他又回到那个站满男人的黑屋子里。为首的男人绷开一段麻绳,试图捆缚他的四肢,把他拖入无法挣脱的深渊…
许风沐在夏天的午后里惊醒,背后渗满冰凉的汗意。他腿上的手机不断震动着,穆瑞还在接连不断的发送消息过来,试图劝他协助调查。状态栏的时间显示,他在五分钟内进入了一次深度睡眠,并且还做了个不知所云的噩梦。
这两天发生了太多事,严重影响了正常作息和睡觉。许风沐想着,没有回复穆瑞的短信,退出对话页面。
收件箱里静静躺着另一个人发来的信息。
朗歌:忘记送你这次的礼物了,等下给你?
又是什么破礼物?许风沐嘀咕着,发动引擎打算在下午上班之前赶到正功。
朗歌的短信又适时发过来,带着昭然若揭的意味。
‘你脸色好差,做噩梦了吧。要礼物吗,我去哪里给你?’
这跟踪狂已经能隔空注意到他脸色的变化了,恐怕选用的摄像头是国外高清进口的。许风沐读完短信,抬高眼皮在头顶上方搜寻,很轻易的找到了目标。
瞪着宾利车棚顶上被遮阳板挡住的细小的孔洞,他比了个中指。
变态自从上次被他点明之后,现在干脆连掩饰都懒了,生怕谁不知道他入侵了车内的监控系统,真他|妈嚣张。
可当下,只能放任他嚣张下去。反正监视他的人不止朗歌一个,许风沐实在懒得处理车内的监控系统。即使爆破掉这个摄像头,他们还能采取其他措施。
他在短信输入框打了几个字,举到监控器前晃了下,也不管朗歌那变态看清楚没,把手机往旁边一扔驶出路边的停车位,连导航都懒得开直奔目的地。
…
书房的偌大的电脑屏幕前,朗歌把他举手机的那一帧暂停提取出来,放大读取屏幕中的文字。
‘第三只眼都架我头顶上了,还用问我去哪?’
这个梗怎么还没过去?朗歌舒展身体靠在座椅上,阖上眼食指敲着桌面琢磨了会。
许风沐等下会去哪还是个变数,有可能回家,去公司,或者干脆停在路中央逛街。但最终,他肯定要去穆瑞那里。
即使现在抗拒疏远,或迟或早,总会主动招惹这些事。在未来众多的变数中,只有这个是能够确定的。
除非许风沐死。
在过去悠久的时光中,朗歌跟许风沐有一年交往甚密,虽然并不算是积极意义上的交往。省联考三模结束,朗歌稀松平常的拿下全省第一,压了许风沐将近一百分。
少年天性里写满了争强好胜,加上朗歌蓄意激怒,考试失利的不甘心很快蔓延出一场战火。
许风沐挽起袖子的白色卫衣下露出缠着绷带的左臂,刚剃的圆寸还能看到一条压着发际线的红肿。
同班的整整一年,许风沐有十二个月是带着伤的。小伤他还能拿衣服遮一遮,要是在夏天或者是伤到了脸和手,他就大大咧咧露出来。班里同学大多知道他身份,不知道的也习惯了他常年带伤的状态,没有人会在他身上浪费同情心。
轻伤不下火线的沐爷把撕碎的考卷拍在朗歌桌上,勾起双肩包的背带连书带包砸在朗歌面前,“畜牲,放学后来打一架。”
讲究到头发丝的朗歌依旧干净清爽,一身名字冗长复杂的名牌把他包裹的无比光鲜,浑身散发着‘洋气’,跟灰扑扑的六中和六中其他同学格格不入。
朗神从容的抽出压在许风沐书包下的考卷,三两下撕碎扔回给他,仰起头诚恳地看向许风沐,“咱们去隔壁街吧,别总在操场了。”
许风沐不耐烦,“你选墓地呢,还得看个风水?”
“我这不是怕你打死我吗,”朗歌半真半假的怼了句,悠悠叹了口气,“在操场总有人围观,我家保镖也总想凑热闹…”
许风沐听出点味道,“你威胁我?”
朗歌笑出声来,“就两三个保镖,沐爷你会害怕?我是觉得你打死我一个就够了,别拖保镖来陪葬。他们干点活也不容易,让他们回去领死吧。”
许风沐无言以对。
真不知道这人脑袋里到底装了多少花花肠子,怎么能毒到这种地步?
将死之人最大,结果他们按照朗歌的要求到了临街,找了个又窄又暗没什么人会光顾的死胡同,随手扔了书包拉开架势准备开打。
好歹在许风沐手底下死里逃生百八十次,朗歌已经琢磨出他动手的规律。比起很多死于话多的反派,许风沐最大的特点就四个字:简单粗暴。
往细了说是不废话,准备好了就开打,打爽了收工去撸串。即使在最暴躁的状态下,下手也总会留些分寸。娇生惯养的朗少爷每次跟他过招都有种下一秒要去跟阎王爷谈笑风生的错觉,回家后检查一番,撑死是养两天就好的皮肉伤…当然朗歌这么金贵的身体起码得养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