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鹄(1 / 2)

孰能不朽 都广建木 6154 字 10个月前

“哟, 不错呀,重锻挺锋锐的, 不过怎么感觉沉了不少”

鹄瞧着重新回到自己手里的铜剑, 金灿灿的,剑格清楚,剑刃更是透着饮血无数的森冷, 识货的人一看便能看出这是一柄杀人饮血众多的宝剑。

这也的确是一柄宝剑。

大荒有很多智慧生物, 其中最擅冶炼与锻造的莫过于靖族,这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同等条件下, 靖族人打造的武器比别的种族的都要好。

盗趾军虽然以人族为主, 却也不止人族, 也有一部分靖族。

靖族是帝国奴隶中数量占据第二的物种, 占据数量最多的物种是人族。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两千六百年前人族尚未成为大荒第一种族,和彼时日薄西山的羽族第一王朝已鏖战数千年。

羽族第一王朝虽日薄西山,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要吃下还是很难。

彼时在位的黄帝果断换了战略方针先打靖族, 获取靖族的冶炼与锻造技术以及人才。

靖族的武器虽好, 个体战力也不弱, 奈何人口太少, 最终被黄帝击败, 成为了帝国的奴族, 离散于帝国境内,谓之靖奴,也被称之为矮奴, 靖人太矮了, 身长在三尺到四尺之间,长得最高的靖人比营养不良的人族氓庶还矮。

士以下非人,奴隶更是连牲畜都不如的两脚兽。

角斗场中有一部分便是靖奴,盗趾解放角斗士时一起将他们解放了,大家都不是人,是牲畜,种族之别盗趾完全没有,牲畜就是牲畜,哪来那么多种族之别

这部分靖奴角斗士又为盗趾联络了不少自己善于冶炼与锻造的同类,勾引到盗趾军中,使得盗趾军的武器比起很多贵族养的军队还好,只一个问题,材料比不上拥有一片无数代人经营的封地的贵族。

鹄的这柄剑便是他第一次立功时一名靖族匠人所铸,用得极为顺手,自然也相当的熟。

前不久的阙地伏击战中杀得太欢,回过神来时剑都卷刃卷得没眼看了,只能找靖族匠人回炉重塑,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回炉之后比原来还好,就一个问题怎么感觉沉了许多,是手感出错了吗

匠人道“没错,是沉了。”

鹄疑惑的打量着手中剑,若是加了料,个头应该会变,而且铜剑有最合适的比例和长度,短一点可以,长一点却是不行,容易断裂。

“不是加铜料,是这回你们带回来的战利品里有一柄剑是以陨石碎片铸造的,趾让我们将它给熔了,给你们这些立功最多的兄弟们的剑换换剑刃。”

鹄哦了声,难怪。

做为角斗士,很少有不关心兵器的,不关心不行,那是保命的东西,也是陪伴一生的东西。自然知道最好的武器都是用天上掉下来的陨石铸造的,沉且坚韧耐用。

鹄拔了根头发试了试剑刃,迎刃而断。

这剑刃换得太好了。

鹄超满意,满意得忍不住像抱小童一般将匠人抱起来亲了一口。

被个男人给亲了口的匠人脸都黑了,被放下来后第一件事便是拿着锤子要锤死鹄。

正好盗趾有事让鹄去做,鹄见此赶紧让来传话的人挡住匠人,自己则是拔腿跑了。

盗趾要鹄去做的事很简单,处理那些抓的质子。

能够当质子的人自然都是没实权的,但没实权的同时也是真的很有分量,多为氏族的继承人。被盗趾给俘虏了,贵族们不管心里多呕血最终还是不得不接受勒索。

不管也不是不行,但这样一来就得换别的子嗣当质子了。

之前好不容易一轮争斗将人选给定下来,没人想再来一场。

最重要的是盗趾只要粮食,从冀州一路打过来,屠杀贵族无数,盗趾军搜刮的财宝已经多得让本身觉得疲劳了,珍宝再好看也不能当饭食,自然不会想再多几箱子没用的珍宝。

索粮时盗趾要的数量很大,算得上狮子大开口,却也只是盗趾自己以为的狮子大开口,对于贵族而言粮食和财货还真不是大问题,只要封地还在,想要多少粮食财货,多征几次税,多放些高利贷,多劫几批远行商自然就回来了。

能用钱粮解决的事都不是事。

盗趾没想到贵族能如此财大气粗,有的贵族不仅答应给,还格外财大气粗的添了一两成,一股居高临下鄙夷没见识穷鬼的气质跃然缣帛上,让盗趾没有最无言只有更无言,深刻理解了何谓物种差异。

既然给钱粮了,自然要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但也要防着交货时有埋伏。

鹄是盗趾军的年轻将领,也是精锐将领之一,在别的人都各有各要忙的事,实在是腾不出手来,盗趾便将交货的事交给了他和乔。

一个负责交人,另一个负责以防万一,看看贵族们有没有埋伏,有的话就吃掉,人质和粮食一起带回来,没有的话那就一个交人一个交货,带着粮食回来。

乔的外形比较好,言辞因为跟着常仪耳濡目染的关系也极清晰有条理,口才很好,因而他负责正面接洽。虽然不觉得有人敢在接洽时翻脸,但也得以防万一,真有人在接洽时翻脸,乔与外表截然不同的勇武会让那个倒霉蛋悔到肠子发青。

鹄负责收粮。

粮食的量太大,真一手交人一手交货,收货的时间都足够敌人安排人手打过来了,因而是先交粮后交人。

乔先进行了一番前期接洽,约个地点,然后在前夕突然换地点,换几次看乔心情,反正怎么折腾怎么来,等折腾得差不多了就决定最后的地点。

这段时间鹄会一直盯着看有没有人埋伏,如果有,那他接下来就有事干了,如果没有,那就看乔来了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乔在明,他在暗,护送粮食回去。

事实证明这些贵族的思维的确不是正常人能理解的。

财大气粗的加了粮食,同时也真的设了埋伏,至少一半有设埋伏。

鹄与乔一点都没客气,来多少吃多少。

虽然这些埋伏的人员不可能拿来换粮食,但都是精锐,而精锐自然不仅仅是自身的武力过人,还有装备,不论是甲还是兵器亦或是战车全都是好货色,一票干下来,收获总价值远胜粮食十倍。

在鹄杀得不亦乐乎时乔告诉了他一个让他错愕的消息。

人质换粮食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鹄所能想到的不外乎三种。

第一种,痛快的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一半人都这么做的。

第二种,一手交人一手交货同时搞埋伏,还是一半人这么做。

第三种,一个质子了,舍了也不影响大局,那就舍了吧,高贵的贵族绝不向卑贱的奴隶妥协。

现实让鹄发现,还有第四种。

第四种是在第一种的基础上延伸而来的,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也没有埋伏,但并非每个人都希望质子活着脱困,因而又有人私底下和乔联络,愿意用两倍的粮食或金银财宝买质子的命。

“这是有仇吗”鹄下意识的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乔道“应该没仇,不过这些质子的身份都很贵重,是宗主的继承人,但继承人肯定不止一个。”

一个继承人是很不保险的,对于人族的贵族而言,至少也得两个继承人,一个没了也还有另一个接替。

这也是无奈,谁让大荒众多的智慧物种中,人族幼童的夭折率是最高的,在幼童长到可以站住的年纪前,父母都不敢对亲生骨肉投入感情,怕投入了感情,却夭折了,伤心不说,还浪费时间,倒不如等幼童大了不会夭折再投入感情。也因此,贵族家庭中,还没站住的幼童往往十天半个月见不到父母一次。

鹄不是贵族,不清楚这些,但仅仅是亲人买命就足够让他涨见识了。

奴隶大多是没有亲人亲情概念的,因为奴隶主之间往来的礼节中就有赠送奴隶,不同的地方缺人手了也会从别的地方调几个奴隶过去,很少有奴隶能够一家人一起生活到死,生活在哪,活多久,一辈子做什么,完全看主人的需要。一代又一代下来,为了保护自己,亲情血缘概念不免越来越薄。

只是,概念再稀薄,在鹄的认知里也没有亲人花钱找另一个人要自己命的概念,没有奴隶会那么做,也没那个能力和必要。

亲人相残的概念自然是有的,只是鹄并不觉得那有什么残忍的地方,不过弄死亲人的方式也不是花钱粮买命。

角斗场上,谁和谁都可能成为对手,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一切皆有可能,而在角斗场上碰到时,都会全力以赴杀死对方,取悦观众,换取自己未来一段时间的存活。

鹄无法理解贵族之间为了无关生存的事用粮食这么重要的东西去换亲人性命的行为。

那可是粮食啊。

在已经给过粮食换质子们脱困后又偷偷用粮食换他们去死这是无聊还是粮食太多

鹄不解便干脆不发表该怎么处置,而是问乔“那我们怎么办”

乔理所当然的道“自然是将粮食给收下来,至于杀不杀,等回去以后问问头儿。”

质子牵扯得有点大,真杀了的话,前些年被诸国联军给灭了的灾难君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得回去好好讨论,但送上门的粮食不拿白不拿。

乔又捞了一大笔粮食,与鹄满载而归,同时向盗趾回报了第四种情况。

盗趾也没想到还能有这么一出,虽然也是没想到,却不是和鹄一样的原因。

他识文断字,看过不少史书,知道人族的贵族为了权力能做到什么程度,只是他没想到贵族会和奴隶合作搞死亲人。

高贵者即便是战死也理应死在高贵者的手上,若是死在氓庶奴隶手上,那是对高贵者的侮辱。

大约一千年前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奴隶徙卒在战场上为了保护主人而杀死敌人的贵族,这被视为对血统贵族的侮辱,最后那名奴隶被他的主人献出做了人牲以平息死者亲人的愤怒。

自那以后氓庶奴隶都学乖了,在战场上不会杀死敌人的贵族,最多困住缠住,等着自己的主人来负责俘虏或杀死。

对于盗趾的不解,常仪很是不以为然。“你读史的时候肯定没去了解一下当时的时代背景。”

盗趾疑惑。“难道不是我理解的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