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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 醉里提灯 1867 字 16天前

抵达宁市的第二天,薛意就投入了拍摄之中。

田导很会选场子,为了拍一幕戏特意带着剧组进了沙漠,她骑着马从远处奔来,仿佛一片黄沙间只剩下红衣盔甲,手持缨枪的女孩安坐于骏马之上,身后的烈日都成为了她的衬托。

这一幕被记录下来。

薛意实实在在学了骑马这门技艺,虽说只短短一周时间,但也有模有样。宁市是个神奇的地方,草地与沙漠同存于此,她跟着剧组在马上到处跑,整整两周没歇过,趁这机会一次性把所有外景戏都拍完了。

最后一天从马上下来的时候,田导看她的眼神都带了赞赏:“不错啊小薛,戏很好,下次有机会再合作,回去好好休息一阵。”

“谢谢您夸奖,”薛意笑笑,“还算没辜负大家的努力吧。”

比起那些用着替身,自己坐在一旁晒着沙漠日光浴的人,可以说是谦虚多了,田导越发看好她了。

而田导可是圈内有名的大导演,收视保障,得到他一句承诺也算是前途又进一步,退一步想,就算是没合作成,田导肯定也会将她介绍推荐给别的导演,人以群分,大导的朋友肯定也是大导,想也知道,短时间内她的星途无需担忧了。因此自然有人看不惯她,但没关系,薛意在这部剧里就是个小角色,戏完了拍拍屁股就走人,娱乐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以后还能不能再见都不一定。

她一点儿不在乎,收了剧组的送的花,按例拍了张合照,于是就杀青了。

回到帝都先是回家昏天黑地的睡了一觉,要不是小林来喊人,估计山崩地裂也震不醒她。

薛意没睡够,神情不大好看,忍着火气问:“什么事?”

“姐,是郑总的电话......”小林是不敢打扰她睡觉的,但自问一个小助理也得罪不起打电话来的人啊,瑟瑟缩缩把手机递给她就跑了。

薛意揉揉脑袋,觉得清醒了点才接起电话,郑予冬大概是等了很久,电话甫一被接通就开口道:“你回来了,今晚有安排吗?”

“有,”薛意咬牙切齿,“我要睡觉。”

那头静默,大约是被她这番话给震住了。郑予冬无言,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话题:“之前跟你说过的资源,不要了吗?”

薛意:“我连轴拍了两周戏,睡眠不足六十个小时,再好的资源也得有命花,您说对吗郑总?”

一些事情会告诉我们,不要去招惹一个睡眠不足的女人,你根本不知道,那个时候对她而言最首要的永远是自己,其他都得靠边站。

“好,你醒了再谈。”

其实早晚都无所谓的,他郑予冬手里的资源,总不会跑。

但有时候意外就是这么发生的。

薛意是被热醒的,迷迷糊糊摸到一只手臂,背后紧靠热源,她扭了扭身子想要离远一些,结果倒是把身后的男人吵醒了:“醒了?”

是成奚。

她在宁市拍戏的这两周,成奚正在筹拍下一部戏,并且好像听经纪人提到过,快到他生日了,不仅每天片场跑,还要亲自参与筹备生日会,也是忙得不可开交。

薛意关心道:“你生日会准备得怎么样了?”

成奚把人往怀里搂了搂,声音里透着浓厚的疲惫:“今天跟李哥跑了五家场地,还没看到最满意的。”

其实生日会什么的,对他们而言没有那么重要,可能注重仪式感的和亲人朋友吃顿饭开个party,没那么注重仪式感的吃个小蛋糕也够意思了。但粉丝不这么想。生日会对艺人来说,可能更大程度上是为了感谢回馈那些一直喜欢支持自己的粉丝,成奚不仅参与设计,还亲自一家一家看场地,可想而知对粉丝的感情。

她很能理解这种心情。

固然艺人的成功离不开自身的实力与努力,但毫无疑问,粉丝的支持是极其重要的,他们的喜欢往往很单纯,可能是因为你的某次舞台,你的某段表演,也可能是你某次不经意的笑容。甚至很多次当她觉得疲了累了,只要看一看粉丝的留言,都能从那些简单积极欢乐的话语中汲取到力量。

粉丝们把自己喜欢的偶像视为光源,他们又何尝不是呢,艺人与粉丝之间,一直都是互相支撑的啊,从来不是单向箭头。

薛意翻身摸了摸他的头:“明天我让乐姐把以前我们看的场做一份资料发给你,你慢慢挑,觉得不错了再去实地看,不急。”

“好,帮我谢谢乐姐。”成奚被摸得有点舒服,“你下午没吃饭就睡了吧,饿不饿,起来吃点东西?”

她这才望了一眼时间。

九点整。

一觉睡了整整七个小时。

薛意一下从床上弹起来:“吃什么?”

这会儿助理都不在,叫外卖也不方便,幸好送她回来时小林早就想过这种情况,离开前去了趟超市把冰箱填满,还体贴地把能洗的洗了能切的切了,成奚扬言要承包今夜的厨房。

看着厨具调料一应俱全但新到发光的厨房,薛意不禁怀疑:“你能行吗?”

成奚凶巴巴的:“男人怎么能说不行!”

她嚼了个草莓,没搭理提到某些字眼就会变得幼稚的男人:“你真会做饭,不用帮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