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高明的外科手术,同样出现在几个失踪的人的身上,这实在是一件十分让人忌惮的事情,没有人知道这场手术的目的是什么,对方又希望通过肖淑和楚向宇来达到什么目的,但是他们两个人的身份都非同小可,这件事可大可小。
顾朗想了想,打了个电话给刘邵,把事情告诉了他:“派人监视着这七个人为好,尤其是肖淑和楚向宇,如果有人要通过他们做些什么事情,所图恐怕不小。”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肖家那么多佣人,你看看能不能买通一两个,我觉得肖淑的情况十分古怪。”
刘邵自然满口答应。
顾朗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觉得太阳穴一阵阵发疼,他起身去酒柜里拿了瓶烈酒来,坐在客厅里自斟自饮。
烈酒入喉,灼烧一片,他觉得四肢百骸渐渐放松下来,悉数往事涌上心头来,像是潮水将他淹没,过了半晌,他拿着酒瓶去敲明薇的门,她没吭声,顾朗直接就开门进去了,直接坐在她床上:“小金鱼,来,陪我喝一杯。”
明薇已经脱了衣服睡觉了,闻言从被子里钻出来,看到他喝醉大吃一惊:“你怎么啦,喝那么醉?”
她夺过他手里的酒瓶,款式很老,水晶瓶有着扁扁的肚皮,酒液是黄金般的颜色,明薇一看度数便责怪:“亏你还是医生呢,喝那么烈的酒?”
他含着笑将酒瓶凑过去:“来,陪我喝一杯。”
明薇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滋味辛辣,她拿被子裹好自己,声音是她想象不出来的柔和:“阿朗,你怎么啦?”
“你不是要听吗?”他拍了拍床铺,“来,躺好,我讲给你听。”
明薇躺了回去,长发兜在他脸上,他拨开来,怔怔看着天花板:“我和凌岚是在德国时认识的,当时,当时我还在学校里学医,而她也在军校里念书,我们就这样认得了。”
“女孩子念军校,这么少见?”明薇想起今天初见凌岚的时候,英姿飒爽,气势魄力也非寻常男子可比。
顾朗嗯了一声:“当时,她的头发还没有今天那么短,有一头很漂亮飘逸的长发,风吹起来的时候,特别好看。”
她不高兴:“我也有长头发。”
他捉着她的一缕长发在唇边吻了吻,道:“臭美的姑娘。”
“她比我好看。”明薇酸酸地承认,“美得有特色。”凌岚身上的英姿与大气嫌少在现在的女孩子身上见到,至少明薇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的女郎,绝对让人一见难忘。
顾朗慢慢道:“人和人的缘分是很奇妙的,我也没有想过会遇见她,如果想到了日后会发生些什么,我不会选择和她开始。”
“为什么?”
“因为她很骄傲,很危险。”顾朗苦笑一声,“但是当时年少,她也还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我、我当时就算是知道了,也未必能够轻易抽身。”
“女人危险,也就意味着吸引人。”明薇绞着自己鬓边的一缕长发,咬着嘴唇说道。
顾朗嗯了声:“是这样,她很危险,但是也很诱人,所以我很快就和她有所牵扯。”彼时,在德国那个圈子里,虽然中国人不少,但是若论出色,非他与凌岚莫属,两个人一见面,就能够感觉到对方的与众不同。
凌岚漂亮,野性,聪明,狡黠,他们势均力敌,恰逢敌手,每一次的交谈,每一次眼神的交汇,都是一种较量,好像随时随地会迸发出火花来。
他们在这样的交锋中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感觉,不可避免地被彼此所吸引,仿佛两个人之间一直有一根线在牵扯似的,他们小心翼翼地试探,挑衅,较量,仿佛是一个不知疲倦的游戏过程。
正如顾朗自己所说,当时实在是太年轻了,他的好胜心、他的征服欲,都不可避免地蓬勃发芽,两个人像是身处漩涡,暗流汹涌,他们却乐此不疲。
作者有话要说: 凌岚是个强势、骄傲,充满了野性和征服欲的女人,她很厉害,她和顾朗在年少时被彼此所吸引,两个人在玩火,因为其他人都不是对方的对手,他们势均力敌,所以玩得很high,但是顾朗先放手了,因为他没有办法真的爱她,就算是凌岚,对于顾朗的,也不是纯粹的爱,他们的感情更像是一场游戏,具体的会在文里说,在这里先做解释,我知道大家不知道答案会很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