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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不知味地吃过这顿迟了许久的午饭后,她抱着咕噜顺着河流继续往前走。
老天总爱跟人开玩笑,这次,前行不过数百米便发现一个适合栖身的山洞。
看着这个姗姗来迟的山洞,她忍不住想,如果当时她速度再快一点,只要一点,也许就会看到这个山洞,那样她也许不会发烧,不会昏倒,而咕噜也不会因为喂她血而至今昏迷不醒。
但是,哪儿又有那么多如果呢?她摇摇头,哂笑一声,将咕噜小心放置好便开始清扫打理山洞,咕噜睡得地方铺上了厚厚一层柔软的草,周围的石头也全被她清理干净——在咕噜清醒之前,她准备一直待在这里。
整理好山洞,她又抱着咕噜出去,想趁着太阳还没下山给它洗个澡,之前下雨时咕噜粘地一身泥水,现在都干干地贴在皮肤上,想来不会多舒服。
她洗的很仔细,先洗它的小爪子,洗了左爪洗右爪,连指甲缝都没有放过。等把两只爪子都洗干净,忽然一愣——
两只爪子上都没有任何伤口。
但她很清楚地记得,她曾经吮吸过的,那只汩汩冒血的小爪子。
连忙又仔细翻找了一下,但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无论怎么看两只爪子都没有一丁点的伤口。
心里突然空落落的,旋即又吹进一股凉风,吹得她满心冰凉。
她怎么就没想到呢,既然那么小的一块蛋壳都神奇地能让她的伤口加快愈合,蛋壳主人自然也拥有超强的愈合能力。
所以她之前猜测的什么咕噜千钧一发间躲过巨石、咕噜皮糙肉厚不怕巨石压顶什么的,真是可笑至极,咕噜的确代她受了一劫,而且不是什么代价都没有的一劫,恐怕当时它受的伤并不轻,流的血也绝不会少,不然不会她醒来的时候它却正在睡觉,它平时没有那么贪睡,那时间也不是平时的睡觉时间,更大可能是因为大量失血引起的虚弱昏迷。但即便是那样,它还是在她稍一动弹后便惊醒过来,看她虚弱居然能还咬破手指让她喝它的血。
它才刚刚破壳五天,身子只有猫儿大小,她一只手就能提起的重量。这样幼小的身体里,能有多少血为她流?
“咕噜,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傍晚的幽静山林中,响起少女压抑中带着一丝哭音的声音。
☆、第十七章 终醒转
咕噜这一睡就是整整五天。
这五天里,麦冬做了很多事。
因为阳光晴好,潮湿的树枝很快变干,第二天她便找到了适合钻木取火的干木柴,从而再度告别这段短暂的不得不吃生食的日子。食物还是只有鱼,而第一天,她几乎一整天的时间都在练习叉鱼。而效果也是很明显的。经过多次练习,她叉鱼的技术飞速提升,从十次只中一二,到十中五六,再到如今的几乎十叉十中,快得简直让她怀疑自己是不是换了一副身体。
练好叉鱼技术后她将栖息的山洞周围都探索了一遍。又见到许许多多之前从未见过的物种,她一一做了记号,分析它们的特征,并在心里给它们取名:这个花又大又臭,叫大臭花;那棵树树叶像枫树,仍旧叫枫树;这只鸟头顶一撮红毛像鸡冠花,就叫鸡冠鸟;那条鱼满嘴尖牙,就叫尖嘴鱼……
几乎将周围所有能见到的东西都取了名,并将外貌与名字一一对应记在心里,就像新接手一个班级的老师要记住所有学生的名字一样,记住,接受,适应,熟悉,一串流程下来,慢慢地慢慢地,从一个陌生的外来者变成环境的参与者与掌控者。而且她做的还多出命名这一环节,好像取了名字,就拥有了它们的所有权了一样。
她甚至还琢磨着挖了几个陷阱。陷阱有的深有的浅,最深的一个足有将近两米深,她用那只巴掌大的小铲子挖了一天才宣告竣工。陷阱底部插满削地尖尖的木刺,上面用杂草树枝做掩护。她并没有对这些陷阱报多大希望,大猎物不敢想,只希望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逮到只跑路不看路的傻兔子。
其余空下来的时间也没有闲着。山洞是自然形成的,蛛网密布,昏暗潮湿,绝不适合长久居住,以前夜宿山洞都只是临时的自然可以不在乎,但这次——她不知道要待多少天。
她便用黄蒿扎了个简陋的扫帚,仔仔细细将山洞地面和山壁都打扫干净,灰尘蛛网,积水碎石,通通一扫而光。然后采集了大堆的草叶,将地面铺上一层厚厚的绿色绒毯。咕噜睡的地方是周围用石头垒成一个长方形小窝,小窝比它身形大一些,里面铺着最柔软的草叶。她甚至还采了一把漂亮的、散发着淡淡清香的野花,扎成一束,插在小窝的石缝间。
每一刻都让自己忙碌着,保持身体和精神没有一刻空闲,无暇去想其他。
每次出去做事都想着回来就能看到咕噜醒来,看到它歪着脑袋咧着嘴,“咕噜噜”地朝她打招呼。
每天晚上睡梦中都仿佛听到它的叫声,或讨好或欣喜,或委屈或撒娇,像是在耳旁又像远在天边,她欣喜地醒来,黑暗中看到那柔软小窝中一动不动的小东西,才发现原来不过是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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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麦冬去采集草叶,准备将咕噜窝里的草换一下,顺路经过之前挖的几个陷阱时,惊讶地发现那个挖的最深的陷阱里,居然有只已经死去的珊瑚角鹿。
这简直是中彩票一样的运气啊。
废了好大力气将这头大东西拉回山洞,剩下的时间她都不用担心没事做了。
首先是鹿血。因为记得哺乳动物的血液中含有盐分,她一滴都没有浪费,捏着鼻子将鹿血全部喝光,但其实一整头鹿也没有多少血,因为鹿身上被木刺扎的满是窟窿,等她赶到时血几乎已经流光。
然后,她试着想将鹿皮剥下来。虽然鹿皮被扎的满是窟窿,但好歹是动物皮毛,怎么也比树叶野草柔软耐用,如果能硝制好,起码可以勉强覆体,她也有除了树叶以外的东西可以替换一下。
剥皮的时候她拿铲子的手有些颤抖。物伤其类,跟杀鱼不一样,同样是杀生,人类对待与自己相近的物种总是更具有怜悯心和同情心,剥皮这种事总是会让人感觉残忍,哪怕这头珊瑚角鹿其实早就已经死去,哪怕他杀鱼或者杀其他小东西时毫不眨眼。
努力克服了心理障碍后,她开始专心致志地剥皮。珊瑚角鹿的重量不清,想完整地剥下一张皮并不容易,尤其是当可用的工具只有一把钝钝的农用小铁铲时,则难度更大,麦冬坐在洞口一个上午都才只剥了大半,四肢和头部的皮毛实在不好剥,无奈她只好放弃了这些部位的皮毛,闭着眼睛直接在四肢和脖颈处将其斩断。
最终,得到的是一块已经烂地不成样子的鹿皮,但麦冬已经很满足,这么大一块皮,足够她做一件上衣或者裙子了,如果以后运气好还能捉到大一些的猎物的话,或许可以凑成一身。
但她不知道怎么硝制皮毛,只能先将皮子上沾着的肉丝和油脂用铲子刮干净,然后将皮子放进河水里浸泡着,希望尽量将皮层内壁上的油脂一类的东西冲洗掉。
皮剥好了,剩下的就是肉。她先割了一小块,准备烤了吃。这次她加了点调料——随着她穿越而来,现在已经变干的辣椒和花椒。辣椒取出籽,将外皮放在洗干净的石头上碾碎成粉,花椒也是同样步骤,只取外皮,同样碾碎,然后混在一起抹在鹿肉上上火烘烤。处理辣椒籽和花椒籽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终究没舍得扔,而是用那条原来包扎小腿,后来包裹手掌的布条裹好,放在竹篮的一个角落。
抹了花椒和辣椒的鹿肉自然又麻又辣,但味道实在算不上好,还不如什么都不抹的肉好吃,因为没有油盐的调和,麻辣味盖过了其他所有味道,连肉质本身的口感和味道都丧失了。她只得乖乖放弃了其他创新,留着剩下的花椒和干辣椒没有再祸害。
烤鹿肉虽然吃起来寡淡无味,但闻起来还是不错的,翻烤的时候不时有油脂滴入火堆,爆出一朵明亮的火花,肉香味随之飘远。她一边烤着肉一边不时看向咕噜。
以前,闻到这么香的味道它肯定已经眼巴巴地在一边等着了。
尝过鹿肉味道后她开始想办法怎么保存鹿肉,不做任何措施的话,这么大一只她肯定来不及在*之前全部吃完。
这里白天最高温度可达到二十七八度,生肉肯定不能久存,得想个办法延长保质期。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用盐腌渍,但她没有盐,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风干。她不知道肉干的具体做法,但其之所以能保存长久的原理还是知道的——尽量降低肉中所含的水分。她用铲子一点点地将鹿肉片成长条,思索了下后并没有直接将其晾上,而是用根细藤串糖葫芦一样穿成一串,然后细藤一端拴在河边灌木丛上,另一端串满肉片的则放在河流里,任河水冲刷,以将肉中的血尽量冲洗干净。
这个工程量不算小,从片肉到穿肉到放进河里,仅凭她一个人直做到天黑才将将收拾好。
夜色渐浓,她将在河水里泡了半天的鹿肉收进山洞,然后在山洞找适合悬挂的地方。
正在她手里提着一串肉,踮着脚,想将细藤拴在一块翘起的突出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