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 / 2)

簇簇 归絮的玫瑰 1465 字 16天前

元鹤书被郑婉喊去叫小冕和簇簇,郑婉对他嘱咐道,“我深知小冕的脾性,怕他冒犯了簇簇,由你去喊,既合情合理又不会失了礼数。”元鹤书应下来,转头便上了楼,刚行至小冕房间的门口,就感觉自己的脚步被锢住了。

一旁黑色的衣橱门,被一只白嫩的小脚勾住,穿着水晶凉鞋,脚背上的碎钻闪闪发亮,然后像遭受了什么刺激,脚背弓住,脚趾蜷缩起来,一下,一下,上下起伏,不一会,那只小脚骤然抬高,却又失了力气,勾不住门,软软地垂了下来,小冕的调笑声也清楚地传出来,衣橱里的男女正打的火热,他知道里面是小冕和簇簇。

女子的双脚,在古代可谓是最隐秘的部位之一,长长的裙裾都会将一双玉足掩盖住,古代的文人对于描绘女人的脚,大约都有不同的心得,“六寸肤圆光致致,白罗绣屧红托里。”还有“纤纤玉笋裹轻云”,最有名莫过于《洛神赋》里所述,“凌波微步,罗袜生尘。”

元鹤书盯着那只小脚看了许久,直到看到她的脚垂下来。

她高潮了。

他想起郑婉的话,小冕怕是已经把她从头冒犯到尾了。

明明之前也看过女人的躯体,白花花的大胸脯和腿从未让他产生过情欲的联想,整个人如泥塑木雕般不解风情,但是今天看到这一只白嫩的小脚,纷乱的思绪有一瞬间侵扰了他的感官。仿佛让他观看了一场秘密又香艳的表演。

“出来吧。”他有些口干舌燥,还未来得及思考,话已然脱口而出。

小冕泄愤似的在簇簇的锁骨上吮了一口,留下一个糜艳的草莓印。屋子里遥感系统控制的风口早在两人倒进衣橱时被小冕关了,麻药应该散的七七八八了。

簇簇是被小冕抱出来的。她旗袍上的盘扣被解到了胸前,人虽然清醒,还是脱力的,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小小的系带内裤挂在她的脚踝上,沾满了暧昧的水渍,口红花了一半,一身的潋滟,柔若无骨的身姿,蜷在小冕床上,扑面而来的淫乱气息。

“小冕,她不是你能动的女人。”元鹤书看到簇簇这般模样,眼里略过一丝嫌恶,稍稍后退一步,生怕她脏了自己眼前的一亩叁分地。

小冕像是没听到一样,正跪在床边,给她扣扣子呢。

“姐姐,你一定要来啊,明天的演出,权当是我跳给你一人看的赔礼了。”小冕像个体贴的情人在她耳边低语,仔细整理着她的衣服,从架子上拿来一个鼻烟壶,放在簇簇鼻子下让她轻嗅了几口。

簇簇感觉到力气渐渐恢复,撑起身子坐了起来,根本没理旁边的两位男士,第一件事就是从手包里拿出镜子和口红,先拿化妆棉擦拭掉溢出唇角的口红,拧开口红盖,对着镜子沿着唇瓣又细细描摹了一遍,十分艳丽的玫红色,她上周才从外网订货拿到的“美杜莎”色号,就被小冕这个小混蛋弄花了。

“今天元家好大的阵仗,连元老爷子都来看我这么个寡妇,”簇簇弯下腰去,将脏污的内裤脱掉塞进手包夹层里,两个男人看到她这样做,小冕在笑,元鹤书则是眸色更深一分。

“元鹤书,唔……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我去看父亲的交谈都被录下来了,你们到底是想了解我呢,还是想了解我爸爸?”

“用不着了解你,毕竟你和蕴州系部的那些个烂账,就是在中都,也都有耳闻呢。”元鹤书脑海里总是晃过那一只白嫩的小脚,心里充斥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滞涩和微怒,又想起先前关于她的种种传闻,终于还是厌恶占据了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