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久以前便不是了,直到现在,才有点寻回了母胎时的触感。
不可否认,曾经奚家的能力很强盛,虽则早就堕于凡尘,但曾经身为皇族的高傲和富有,却无形中令他们与旁人泾渭分明。
即便是身为皇族的太子殿下,也不得不找奚氏人疗伤。因为皇族的争端永远难以幸免,林氏一族不再有女眷入宫,也不止是由于明哲保身,更是因为当年的一些旧事。
奚衡的母亲,出自林家,而林氏显赫,乃是后族,除了上代皇后,更是在三代前便有皇贵妃与皇后,伴随着皇族的荣耀经久不衰。
奚家初时控制了三姐的生母林氏,使她给自己的族姐下毒,虽则并不会碍及身体,但假若有孕,却会给腹中胎儿带来巨大的影响。
陆宗珩就是那个被算计的孩子。
而林氏贤良淑德,出身高贵,林家为了皇后的母族的名声,并不张扬,故而她成了皇后的最佳人选,后来诞下太子,也是理所应当的事。
可是太子身患重疾,生而瘦削,自小背负着太多,变得寡言而冷漠,先皇后收到了来自奚氏一族的邀请,隐约得知自己遭受的算计,却又不得不将自己的儿子送去奚家。
奚家这么做,只是为了能要挟逼迫太子。
以体内剧毒为诱饵,令他成为奚氏的傀儡,让他装扮成女人的同时,削减他生而为男人的意志,但由于余毒未清,年轻的太子无法对奚氏做什么。
只可惜奚氏到底是古旧到即将腐朽的家族,即便手握秘密,还有死士与忠诚,仍旧斗不过当权的皇族。
整个奚家内部早就成了骰子,陆宗珩想要挖出那个秘密,以及更大的秘密,并把奚氏反手灭杀,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故而前世奚家的结局早成必然。
在那样的家境中成长的奚娴,天生又脑中残缺了一块,对于血腥和杀戮有着别样的快意和追求,便成了那些人的首选。
历经了那么多事,她早就变得浑身血腥,其实那都是必然的事罢了。
从她出生起,就注定会被那些人看重,也从那时起,就注定会和那个人纠葛万千。
是命,也是缘,宿命是在一切的起始便已然决定的事。
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即便是落下的点点香灰,也会决定某一段命运的节点。
只是暂时,生而为人的智慧无力计算罢了。
但奚娴却慢慢看透,渐渐走出。
一个人的时候,更宁静,更清净,也懂得不依靠旁人而看透世事。
她坐在蒲团上,檀木香沉静而稳重,萦绕在鼻息间,就像是环抱住哪个踏着宿命二来的知心人。
她的唇角缓缓弯起,那是一个纯粹而干净的笑,没有缀饰,发自内心。
从前,她一直以为,没有血腥和绝望的刺激,自己是难以愉悦起来的。
可却忽略了那一层更高一等的精神存在。
至高的乐趣,不需要肉体的愉悦也能做到。
现在她变得不同了。
斗转星移,日月升腾而上,云雾缭绕与青松树上,蝉鸣与金光灿烂间,她穿着嫡姐的缁衣,手腕缠绕着佛珠,面容素白而悠静。
……
夏日的夜晚总会下雨,奚娴本想要在佛堂里歇息,鬼使神差,却仍启步回了宫殿。
刚踏入宫殿的那一瞬,暴雨如期而至,倾盆而下时电闪雷鸣,霎时间照亮了她的侧颜,还有空空如也的床榻。
床上的女人不见了。
奚娴的心中涌入了某种惶恐的情绪,长发微乱,披散在肩胛上,指骨泛白,慢慢捏紧了那串佛珠,单薄的身子透着无措和茫然。
顿了顿,外头大雨落得慌张四溅,她腾一下扶着门框开始往外走,殿中的几个仆从拦不住她,只能拿着伞随从。
奚娴不知道自己在找甚么,远方轰隆隆的打雷声让她隐隐胆怯,暴雨浸湿了她的袜腿,长发黏在素白的额角上,走得艰辛而迟钝,就像是一只可怜的蜗牛。
在宫殿角落的某处凉亭旁,她止住了脚步,眼神依依而空白。
那里有个穿着白裙的女人,长发漆黑披散,在脚踝弯曲,广袖随着风雨飘摇,身形瘦削得像是澄纸。
女人听见声音,慢慢回眸,手上拎着一把二十四骨油纸伞,画着江南的春景图,指骨细长优雅。
她对奚娴含笑,眼睫覆上含蓄的雨光:“好久不见。”
对上年轻太后泛着水色的眼眸,背后是风雨飘摇的盛景,女人的语声平静悠然,似乎只是见到了一个多年未见的老友:“只是觉得,今日风光大好,我该接你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个番外,谢谢大家
第99章 江南春
江南恰是梅熟日,雨意濛濛中江边寂静竹林里三两人家,在夜色里点着晕黄的灯笼,醉醉然飘摇小风中。
小溪姑娘和她夫君是近来将将搬来江南的,他们在静竹林里盖了竹楼亭轩,更有小桥流水,石桌棋盘,而和余镇上的其他人家不太相同的是,小溪姑娘是从长安来的。
王婶娘是个热络人,镇上几十户人家,不管年纪老的少的,只要是媳妇子她俱是认识,逢年过节一块儿唠嗑家长里短少不了她牵头,只小溪姑娘这家不大一样,远远的见着几面。
年轻媳妇皮肤雪白,背后瞧着身子纤细有矜贵,走路时都好看得不得了,一瞧便是城里来的。
王婶娘一头编着竹篮,手里活计不停,麻溜拿着竹篾弯曲穿梭,又和老伴儿唠上了:“喏,南边那户人家哝,你晓得哪里人伐?”
余镇上多数人家手头俱有产业,多多少少都开丝坊,家里几亩水田平常请来佃农打理,等到秋收冬藏时节多少自己也要忙,但一进入夏季,便清闲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