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1 / 2)

长脸的汉子压低着声音问道。

“如果真不见我们……”少年叹了口气,“那我们只能‘夜探’学馆了。”

黝黑脸的汉子摸了摸脸,有些不以为然:“这墙还没我们家树高,闭着眼睛都能翻过去。

三人小声议论间,那门卫又来好心通传,说是马文才已经知道了,等会儿就来见他们,这三人心中才算是一松。

话说那边马文才被祝英台当头棒喝仓皇奔逃,像是没头苍蝇一般在西馆外晃了两圈,被自家的小厮风雨雷电找到,才心神恍惚地向着东馆而回。

谁料没走回东馆,就在半路上和到东馆寻他的门卫碰上,那门卫将拜访他的三人一说,几人俱是满头雾水。

“湘州将军王足?那不是元魏前几年归降我大梁的降将么?不好好带他的兵,派什么参军来找我?”

马文才心里烦闷不已,只想找人撒气,便不想见他。

“我还要上课,不见!”

“马家郎君,那三人看起来风尘仆仆赶了许多路,一身一头都是尘土,眼下也有黑青,既然他们远道而来,连见都不见一面……”

门卫也很为难。

“……不太好吧?”

他也担心那三个一看就是练家子的在学馆里闹将起来,那就麻烦。

武夫最是莽撞,这学馆人来人往,传出去名声也不好听。

马文才一看那门卫的表情就知道他担心什么,湘州将军王足虽然和他父亲并无什么关系,但他是天子亲自接见并且授了高官的降将,拂了他面子也怕对他父亲的仕途有碍,所以马文才想了一想,哪怕现在只想回学舍睡上一觉,也只能耐着性子去见一见他们。

“好吧,你去和他们说,我等会就去。”

只是口气自然不会太好。

那门卫是来跑腿的,当然希望两方都相安无事不要白跑一趟,这样的结果最好,于是一溜烟就跑回去传了话。

门厅里三人足足坐了小半个时辰,才等到了前来见客的马文才。

双方此前都未曾会过面,马文才眼神在厅中一扫,便看出坐在最中那位年纪最轻的少年是他们的领头之人,虽有些讶异这“参军”年纪也太小了点,但军中从军都早,升迁也快,不似士林有起家的规矩,是以马文才只是微微诧异了一会儿,便上前客套。

“敢问哪位是姚参军?”

果不其然,那眼若灿星的少年站起身来,往前一站。

“在下便是姚华。”

他坐着时还感觉不到什么,此时起身一站,便如一棵身姿挺拔的苍松陡然拔起,让人心中顿时一震。

军中行伍之人和南方士子大有不同,他只不过向前一步,一股悍然的气势扑面袭来,马文才也学过武,武人之间有所感应,马文才被他的气势一压,顿时浑身毛孔都张了开来,心底也生出了防备之感。

还好他只是站起身,没有再往前一步,否则气机感应之下,马文才怕是要不由自主地挥拳保护自己。

看着面前的少年也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可气势却如此可怕,马文才心中一凛,收起了散慢之心,仔细问道:“姚兄千里迢迢而来,找马某有何贵干?”

这叫“姚华”的少年看起来平时便是个直来直去的性子,闻言开门见山。

“在下有一匹家传的大宛宝马,在南下时因事无法骑乘,只好寄存与驿站之内。可等在下办完事回去接马时,那驿丞却对我诈称马匹受惊逃窜,我施展了些手段,得知他起了贪心,将我的马转售给了一位马贩……”

马文才听到这里,心里已经隐隐知道他所来为何,眉头渐渐皱起。

“我那马性子暴烈,又并非普通役马,那马贩识货不愿贱卖,我和家人一路追踪马贩的踪影,想要截住他将马买回,我们追着他一路南下,四处打探他的消息,最终在宣城郡找到了他,可他却告诉我们,三个月前已经在吴兴郡将马卖给了太守之子。”

姚华这几个月来在梁国境内寻找自己的坐骑,他对梁国地形不熟,又无人引路,那马贩东奔西走,姚华一行人有时错过宿头,甚至要餐风露宿,其中之辛苦,自然不必多提。

只是他性子坚韧,这点苦楚,自然不会对着马文才诉苦。

“我们后来又去太守府求见,却被告知马公子已经出发前往会稽学馆,而且还随行带走了新买的黑色神骏,我等又只好一路寻来,所为的,便是从您手中买回我那丢失的坐骑。”

马文才听完姚华的话,并没有马上接话。

他在买那匹黑马的时候,其实就知道那马是有问题的。

自齐时起,天子便有严令,城中不得骑马,凡是战马,也不准私下买卖。无论是建康还是其他州郡,富贵人家出门大多用牛车,马车只在城外驰骋,很多高门子弟一辈子都没骑过马,出门最多骑驴。

更何况南方不比北方元魏牛羊马匹成群,北方有时候连耕地有时候都用驽马,可卖过来的良马俱是煽过的,像这样一匹种马便是京中达官贵族也不见得能有,又怎么会随便出现在一个马贩子的手里?

那马贩也知道这马卖得不好要给自己惹祸,便只去那些达官贵人家里兜售,此事恰巧被马文才得知,稍使了些手段,又吓又诈,最后花了一万钱,买了这匹大宛宝马。

他二人都知道这马若卖去某个武将手中,怕是十万钱都不止,可惜这马来历不明又无人能驯,马贩砸在手里也有好几个月,又真怕吴兴太守把他当贼抓起来砍手,只能乖乖拱手让出这难得的宝马。

但凡这般年纪的成年战马,必定是被人驯过已经有了主人,所以无论马文才如何对它恩威并施,这马都不能认主。

独有一点,这马极爱吃黑豆,而黑豆价格并不便宜,之前马贩喂这战马早已经破费许多,自然不会喂它黑豆,马文才恰巧发现这点,用黑豆贿之,堪堪才“买通”了这马让他骑乘。

但它依旧还是不听马文才指挥,叫它去东它去西,时日一长,马文才也生出挫败之感,只将它养在马厩之中好生照料,却并没有骑过几次。

这次带到会稽学馆来,也是怕长时间不见,这马对他越发生疏,以后也无法再驯了,便将它随行带了过来。

一时间,马文才只觉得自己倒霉极了,从昨天开始,就无一事是顺的,老天爷甚至连让他好好休息一会儿理清思绪的机会都不给,又送上来三个讨债鬼让他为难。

思忖了一会儿,马文才还是决定不给。

一来他为这马费了许多心思,布了一个多月的局,才逼的那马贩拱手相卖;

二来他确实爱那匹宝马,自从见过那大宛良马之后,他的眼里再也看不进任何马了,这人和他又没有什么利害关系,他又何必为一个陌生人行这种“完璧归赵”的好事?

最主要的是,他知道不出十年,京中有一场天大的富贵在等着他,这富贵必须险中求胜,有一匹宝马,他存活下来的几率便能大大提高,对于他来说,这匹马已经不仅仅是一匹宝马这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