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了,完了,这个照片明天要是上报,simon长会在我面前哭死,然后切腹,katie姐会把我们两个人捆起来,从et的通天塔一样的办公楼上扔下去的。”
“不是狗仔。”
我一愣,“你怎么知道?”
“是我四哥arthur派的人。”
我,“……”
欲哭无泪。
“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宁可抱着炸药包去堵枪眼,我也不想得罪勋四少啊!!
他肯定不允许你跟我交往,就像一个慈爱的老父,不想自己的女儿跟一个什么都不是的,没房没钱没车的小混混结婚一样!
按照普世真理,你应该娶一个上流社会出身的千金小姐,受过良好的教育,风姿绰约,仪态万方,可以组沙龙,拍名画,在各种party和ball场中佩戴收藏级的珠宝,艳压群芳,雄霸天下!
而你之前的莺莺燕燕,要不就是拿着支票惨淡收场,远避加拿大,要不,就名声扫地,名声烂遍江湖,在这个名利场中再也讨不到生活,浑浑噩噩,潦倒残生。”
他拍了拍我的发顶,“honey,你真聪明!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你了。
不过,你不了解我四哥。我四哥不会做出这么没品的事,他是一个严苛而做事精准的人。他的手段简单有效甚至到了艺术的阶段。如果他想要处置一个人,不是让他死亡,就是把她关在疯人院中。”
“所以……”
他拍拍我的脸颊,“为了你自己不至于被人道毁灭,你要努力!让我四哥接受你,是目前为止,你唯一可以逃出生天的机会。”
勋暮生,我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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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6...
我觉得,勋暮生这个人对于美食没有什么令人信服的鉴赏力。
他说约会,于是拖着我去一间异常幽幽安静之所在的小院吃西餐。外面疏影横斜,里面暗香浮动,侍者都是洋鬼子,一个个金发碧眼,人高大马。茶具都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骨瓷,是贵族当年最爱的中国青花的样式,仔细一瞧,它们跟青花就好像是电视剧中的数字军团,据说是异母兄弟,却怎么看都不像拥有同一个爹。靠近小轩窗的地方挂着法国进口的手工蕾丝,飘来荡去的,好像老徐笔下康河中永远飘荡着的水草。
馆子的卖相很棒,就是食物糟糕了极点。没有热量,没有能量,没有味道。似钱大师吐槽的那样:汤水是冰的,冰淇淋热的;除了醋不酸是甜蜜的之外,其他的东西都是酸的,而鱼则像1944年6月9日6:30am的盟军,已在法国诺曼底登陆三天了;肉是亚特兰蒂斯的古城,泡在水中很多年。
红酒的味道倒是不错,那是勋暮生亲自倒出来的。
他抬高酒瓶子,在空中拉出一条极其细的抛物线,等冲入醒酒瓶中之后,酸涩的液体马上焕发出花香果海的味道,有那么一瞬间,我好像又回到了老家的院子,那是我爷爷的爷爷留下的东西,青砖青瓦的四合院,除了雕梁画栋之外,院子中还种着鲁迅先生的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外一棵也是枣树。一到春天,草长莺飞,鲜花铺地,水果满枝。
其实,勋暮生似乎并不是一个好男朋友,至少不是一个风趣幽默并且时不时还会恰到好处不着痕迹的调情的男朋友。他吃饭的时候有些沉闷,以一种中世纪教士的青涩来品尝红酒,之后就是雪一样安静着的吃饭,刀叉也没有发出任何一点点的响声。
我吃了三口东西就放弃了用这样昂贵的垃圾填满肚子的想法,可我还是拿着手机给食物拍了照,发上微博。刚弄好,我的手机被勋暮生拿了过去,他正反翻了翻,眉毛挑了一下,声音还飘了一下,“哦!htc的,还是android的,我以为艺人刷微博如果不用iphone系统就对不起观众。”
我摊手,“iphone太贵,而且4s的语音系统精准度不够,只有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三种口音,google就可以校准口音,我这种中国人说的伦敦口音就必须要用这台手机才能运用自如啊!~~~~~~~~~~”
勋暮生飞了眼神,变成了单纯的鄙视。
我要拿回来我的手机,他的手掌一翻,按开了照相机,手腕慢慢一动,就把摄像头对准了自己,摆出一张英俊到死,却冷若冰霜的脸,咔嚓一声,弄了张照片,在通讯录中找到自己的号码,设置了头像。
“作为情人,你总是连名带姓的叫我‘勋暮生’似乎不太合适吧。”
说着,他要改自己在通讯录的名字。
我又要夺回来自己的手机,他的手腕轻轻推,就把我的手给打掉了。
然后,他就开始自顾自的变名字,并且同时自言自语。
“不然换成‘暮生’?”
……
“嗯,好像不太对,很难想象从你这样的女人嘴巴里叫出我这个端正俊秀的名字,‘暮生’……,不好。”
“换成‘暮生哥?嗯,不好,这个就像古文献民国话本中的闲人小说……’
“不然,就honey好了……嗯,也不知道你那个惨英语能不能念好,喂……”
我在旁边拖着腮帮子吃水果,双眼望天,非常忧郁。
他戳了戳我,“诶,你跟着我念一遍,~~~~~~~~~”
我,“s-w-e-e-t-i-e-,跟这你念什么?”
他盯着我,“h-o-n-e-y-”
我,“honey.”
他摇头,“是honey,不是houney!”
我,“h-o-u-n-e-y!”
他斜睨了我一眼,“嗯,你的英文发音太糟糕,不过你的sweetie念的还将就,就弄成这个好了……”
我忍无可忍的把手机抢了回来,狠狠的把他改的sweetie重新抹去,重新输入了三个字,然后举着手机,用大屏幕对准了他,“就这个名字,你爱用不用!还有,这是我的手机,我愿意叫你什么就叫你什么!你……”
我看着他,他却呆愣着看着我的手机屏幕,他就好像开在晚秋的英格兰玫瑰,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冰雪像标本一样冻在冰柱中。他在一瞬间死去,却娇艳异常,青春永驻。
我被吓到了,连忙撤回手机,“不喜欢这个名字,我改,我改好了……”
“不用!”
勋暮生的手忽然抓住了我的手腕,那种感觉像火舌缠上了我的皮肤——热,热到发烫,辣辣的,疼的我心脏都跟着一抽一抽的。
“我喜欢这个名字,就是它好了,我以前的朋友经常这样叫我,……,我以为这辈子再也听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