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节(2 / 2)

陈太初的手指缓缓地从孟妧二字上滑过,心中苦涩难当。

魏氏红了眼睛。陈青的信上还说了一句话:救命之恩,可以命相报,万万不可以身相许。可她只能让太初自己承受自己决定。她了解自己的儿子。太初的心,太软了,太软了。别人对他的好,丁点他都记在心上。这样的恩和情,他怎么跨得过去这个坎?

忽然,陈太初抬起头:“娘?”

魏氏的心一紧。

陈太初轻声道:“娘,对不起,儿子让您费心了。”

魏氏含着泪点点头,上前一步,将儿子轻轻搂入怀里。

作者有话要说:  --无聊的小八卦--

大理寺其实一直是个听起来有些神秘的地方,实际上,从薛梅卿的《宋刑统研究》和郭东旭的《宋朝法律史论》里,都可以看到:在宋朝刚开始的时候,大理寺还没有自己的监狱。哈哈哈,大理寺卿要摊手了。木有办法。

《宋会要辑稿》里说:“凡狱讼之事,随官司决劾,本寺不复听计,但掌管天下断狱。”这个最后一句太牛了。从《宋会要》的职官里面,可见直到元丰改制的时候,大理寺才开始确定了几大部门,分工清晰。其中只左断刑下面就分为三案四司、八方和敕库。光是楷书人员就有十四个。

宋朝也不算司法独立,相对前面几个时代,审案更为谨慎,因为监察系统也在完善。台谏不分家以后,很爱盯着刑部和大理寺的官员们。《长编》里面甚至记载了大理寺官员不允许出谒。对于保守案情机密规定得相当的严格。

我对岳飞被大理寺冤杀一事,一直有些不解。宋朝大理寺判定的杖罪以下,都要刑部复议。后面还有个审刑院要监察。就这么月黑风高把岳飞杀了,高宗还不如直接让皇城司在岳飞回来的路上杀了他算了。

有一本中华书局出的《论宋代的皇城司》,很有意思,这个特务机构的八卦也很多,有机会再聊。这本书是日本作家左伯富写的。

在微博上看到一个把赵普的妹夫和小舅子搞混的事,一个网友回复说说明他看的是英文资料。哈哈哈。这个梗很好笑。

上一章,为什么出来的是开封府少尹不是府尹?因为开封府尹基本是亲王宗室兼任,不管事,做事情的都是少尹。

谢谢大家,明天见。写到太初就心酸,我是亲妈先抱一抱。

第111章

陈太初轻轻靠在母亲身上,心里很暖,也有些辛酸,更多歉意。

上一次这样,是他去大名府禁军后第一次返家。他那时还是马僮,背上挨过不少鞭子,手上全是缰绳勒出的淤青和清理马蹄时的划伤。因为一直跟着马跑,靴子早破了,缝了又缝,补了又补,脚底也不免都是血泡戳破后的伤疤。他夜里还要练功,除了脸,身上没有一块好皮好肉。娘细细查看后抱着他大哭了一回,连夜带人给他做靴子。

四兄弟中,他是和爹娘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也是让爹娘最费心的。大哥似乎从来没让爹娘操过心。两个弟弟在军营里也顺顺当当的。只有他,从出生开始就让娘吃足了苦头,落下了病根。回到汴京,无论学武还是学文,爹娘总是先顾着他,现在因为和阿妧的亲事,又几次三番周折不断。

陈太初轻轻叹了口气。

魏氏松开儿子,坐到他身边,柔声问:“跟娘说说,你怎么想的?”

陈太初犹豫了片刻,才问:“娘,阿昕为了我受伤致残,日后生活起居也艰难。于情于理,仁义之道,我都该向苏家提亲才是。”

魏氏拉过儿子的一只手,太初的手指最是修长好看,掌心却也是薄薄一层茧子:“娘知道,你是觉得应该要照顾她一辈子才心安。”

陈太初点了点头:“阿昕拔箭那天特意和她娘说是我救了她——”